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加强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带头遵纪守法,更有效地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现将近年来查处的部分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巡警大队民警赵坤醉驾案。2021年5月23日3时许,赵坤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赵坤的血液样本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19.6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赵坤身为中共党员、人民警察,在省、市、区各级组织三令五申之下,尤其是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一意孤行,顶风违纪,给全区公安队伍及公职人员队伍带来严重不良影响。2021年8月16日,区纪委给予赵坤开除党籍处分。2021年8月18日,经报区委批准,区监委给予赵坤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