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将至,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选取我区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高明区财政局工贸发展股股长黄子豪违规接受宴请问题
2017年至2018年期间,黄子豪多次利用任高明区财政局工贸发展科副科长职务上的便利,帮助管理和服务对象高明区某管道清疏有限公司加快污水处理费及污泥运输处置费的审批划拨,并多次接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的宴请。黄子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高明区杨和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曾志辉、邓钜辉收受红包等问题
2017年春节至2019年春节期间,时任高明区杨和镇经济促进局局长的曾志辉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佛山市某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总经理邵某所送红包合计人民币8000元。2019年春节至2020年春节期间,时任高明区杨和镇经济促进局副局长的邓钜辉收受该公司工作人员谭某所送红包合计人民币6000元。上述款项均被其二人用于个人日常消费。此外,曾志辉于2018年8月外出珠海旅游期间,接受邵某提供的酒店消费,价值人民币3600元。曾志辉、邓钜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三、高明区原妇幼保健院总务科科长王钦和违规赠送礼金问题
2013年5月,王钦和从高明区原妇幼保健院退休,退休后从事个体医药推销工作。2016年至2018年,王钦和在进行药品推销工作期间,向杨和镇卫生院原院长何林根(另案处理)、副院长仇丽生(另案处理)赠送礼金共计13000元。王钦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上述三起问题,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常见病”“易发病”,是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相关违纪人员被严肃处理,教训十分深刻,说明当前“四风”问题存量尚未清底,必须一抓到底,久久为功。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毫不松懈纠治“四风”的讲话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把作风建设长期抓下去。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强化自警自省,防止行差踏错、触碰底线,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带头抵制节日歪风,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持续加大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力度,促进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为我区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