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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质效并重 实现全年案件100%结案

发表单位:高明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4日 11:20 转发至: 

2020-12-31  来源: 新华网

  2020年,佛山市高明区纪委监委党纪政务立案242宗,所有案件全部完成审查调查和审理程序,全年结案率达到100%。据悉,近三年来,高明区纪委监委当年案件当年结案率都在95%以上。

  2020年1月以来,高明区纪委监委统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力量,建立全区案件审理人员库,抽调人员参与辅审工作。同时,在委机关分设的4个协作区内对应设立4个案件审理工作小组,依据授权和指派,对非本协作区范围内需立案调查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件,采用“一案一授权、一事一参与”的方式,履行职能。

  为进一步规范案件审查调查工作,引导办案人员提升证据意识,高明区纪委监委推进证据清单制度,要求案件承办单位应当随卷提交“证据清单”。“证据清单应注明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明事项、证据所在页码等,通常情况下,每个违纪违法行为应当单独设列一份证据清单,并且将它作为受理案件前形式审核的要件之一。”高明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同时,严格把控“证据”“程序”“处置”三道关口,运用好监督执纪“七个看”和问责“六字诀”,让纪律处分既有准度,又有力度,更有温度。近三年来,高明区纪委监委查实办结案件724宗,仅有一宗案件申请复审。查处的28宗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均顺利进入相应的司法程序,没有出现因案件调查事实和证据原因导致出现退查的问题。

  此外,保障案件质量和审理效率需要各个部门做好沟通配合,高明区纪委监委不断推进案件审理部门与承办部门的沟通协调,将案件质量视为审理和审查调查部门的共同责任。审理部门的职责不局限于“书面审查”,还包括定期与案件承办单位沟通,了解案件审查调查过程中的细节,让审理意见更为准确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