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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举措出台!狠刹诬告陷害歪风

发表单位:本网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3日 15:46 转发至: 

  近日,为进一步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有关严肃查处诬告陷害信访的工作要求,保护干部合法权益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向诬告陷害行为“亮剑”,高明区纪委监委制定印发《高明区纪委监委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工作流程》(以下简称“流程”)。

  《流程》对提出申请、审批权限、核查权限、处理权限、结果反馈和澄清保护等五个方面内容进行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不仅给追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详细指引,也给积极干事创业的干部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流程》明确申请启动查处工作的主体既可以是本人,也可以是单位或组织。相关申请需经线索承办部门综合研判出具意见,经区纪委监委内部层级审批,再报上级纪委或党委审批,经同意后即可启动追查。相关线索承办部门也可以主动申请报批启动追查。

  此外,《流程》明确由区纪委监委有关室组成核查组负责追查,必要时可联合组织部门等其他部门开展联合调查。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同身份诬告陷害者的处理权限进行了细化规定。

  “这次我们制定《流程》,主要目的是要保障制度能得到有效执行落实。”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加大对诬告陷害线索的筛查力度,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切实维护高明区良好的信访举报秩序和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