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部署,十三届区委第三轮常规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已全部完成。4个区委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单位进行了反馈。根据区委巡察工作安排,各区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全域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被巡察领域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反馈也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存在差距,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部署不够到位;有的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存在不足,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够有力;有的工作作风不够严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定程度存在,个别重点领域和岗位存在廉洁风险;有的单位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对干部的日常管理不够严格。
反馈强调,开展巡察是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体检”,巡察整改则是严肃的“政治考验”。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区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把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与推动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515”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以及区委“12345”发展计划紧密结合起来,坚定信心决心,朝着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县域样本的目标拼博实干、勇毅前行。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坚持落实整改和推动发展相统一,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切实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使巡察整改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以上率下,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责领域和分管范围内的巡察整改工作。
反馈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强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紧盯重点环节,全过程督促推动,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相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