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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表单位:高明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5日 09:50 转发至: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11月29日区委巡察组第三组对区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4月9日,区委巡察组向高明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一)强化组织领导,迅速部署整改。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当晚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党组各成员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全力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迅速研究部署方案制定、责任分工、推进步骤、督导核查等各项工作,整改工作方案先后修改数次,达到详细明确、务实有效的标准。责任分工贴合问题实际,力争举措扎实有力。为确保整改实效,不定期召开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逐项对照、逐项甄别,重点突破,重点攻坚,确保各项整改落实任务按期推进,落实到位。认真组织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各成员进行自我检查,深入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二)层层夯实责任,务求整改实效。先后召开6次党组会议、2次巡察工作推进会议以及多次领导碰头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再明确、再调整、再部署。党组书记作为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抓全面,对整改落实工作亲自安排部署;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认领问题、对号入座,逐一检查分析,逐项研究措施,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问题的整改落实;各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好各项整改落实任务,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坚持把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和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查问题整改相结合,深入挖掘、全面整改,力争取得更深入、更全面、更彻底的成效。

  (三)严格督导推进,巩固整改成果。本着照单全收、举一反三的原则,把整改落实任务分解到各股室、事业单位,要求各自结合实际,深入及时抓好整改工作落实。严格实行台账推进、整改销号制度,由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整改落实工作全程督导,逐项对号,逐项销号,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并对整改成效逐项核查核实,检查验收,确保每项反馈问题处理到位、改到实处,见人、见事、见物。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努力促使交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聚焦指出问题,逐项抓好落实

  (一)对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对“推进落实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思想认识,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对2016~2018年的8项未按时完成的重点工作全面梳理,跟踪落实。目前,有6项已经完成,2项正在推进。二是推进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常态化,建立“每月通报、季度小结、年度考核”的督办考核机制。三是开启重点工作“挂图作战”模式。每季度局主要领导组织各股室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议,对重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四是坚持以岗定人与人岗相适相结合,对局股室正、副职以及重点岗位进行轮岗交流,充实各业务股室的管理人员和技术力量配备,提高行业监管水平。

  2.关于对“落实扫黑除恶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制定扫黑除恶2020年度工作要点方案,落实每月由局党组会统筹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动问题真整改。二是深挖细查,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建立线索报告制度,加强部门联动,拓宽举报渠道。三是重拳出击,落实乱象源头治理。上半年查处不按站点停靠案件3宗,查扣非法改装车辆22辆,处理路面超限案件330宗。四是宣传发动,切实提升群众知晓率。加大正面宣传影响力,提高广大车主自觉规范运输经营行为。

  3.关于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每季度召开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和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加强外地车辆安全监管,创新“科技+制度+分级管理”三位一体监管模式,积极推进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整治工程。二是“规划驾驶训练专用路段”问题,联合公安、镇街、驾培企业进行调研和现场查验,新增荷杨大道为考试训练路段,计划在10月底投入使用。三是“码头出入口道路损毁影响行车安全”问题,目前正加快推进沿江路南段改建工程。四是“公交站点配套设施缺失和公交线路(云勇线)线路行车存在危险”问题,已施划和更新公交停靠标线475个,完成全区所有站亭破损站牌的修复工作。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云勇线路行车安全问题进行评估,定期对公交车辆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公交车辆运行安全。

  4.关于对“以行政班子会议代替党组会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议事制度。明确党组会议与行政班子会议的参会人员、会议程序及研究事项范围等内容,避免出现两个会议交叉重叠的现象。二是规范会议记录,落实责任心强、政治素质过硬的党员专职负责局行政班子会议和党组会议记录工作。三是明确党组议事规则,做好佛山廉政智能监督问责系统数据报送工作。四是全面开展梳理排查。举一反三,对2016年至今的党组和行政班子会议记录进行梳理。

  5.关于对“下属单位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区公路养护中心的监督指导工作,全面推动相关问题的整改。二是开展整改调研,落实提醒谈话。到区公路养护中心开展巡察整改调研,并对中心班子进行提醒谈话。三是督促中心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四是健全完善议事决策流程,明确行政班子议事流程。五是严格执行议事程序,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杜绝“一言堂”问题,严守议事纪律。六是全面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

  6.关于对“下属单位政企定位不清”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区公路养护中心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申报工作。二是加强技术人员的配备,公开招录6名技术人员,全面加强养护技术力量。三是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购置重型特种作业洒水车、扫路车、洗扫路等设备,提升机械作业水平。四是强化层级管理监督责任,明确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为区公路养护中心的上级主管部门。

  7.关于对“下属单位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质量不合格砼全部进行返工处理。目前,G359项目已经顺利通车,并通过了第三方的质量检测,完成了通行情况验收。二是加强对承接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组建项目部8个。三是牢固树立“质量就是效益”工作理念,围绕“严控质量、按期完工”目标,扎实做好工程项目建设工作。

  8.关于对“下属单位原材料质量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原材料进出场管理流程。明确原材料采购、进场(检测)、出场、验收结算的规定和流程,严格把关原材料质量。二是加强对原材料质量监督。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各种材料的检测流程,明确检测标准。三是加强对检测人员的岗位培训教育,由区公路养护中心相关分管领导每季度进行一次提醒谈话。加强对原材料质量把关情况的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9.关于对“下属单位工程材料管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程原材料管理,对原材料的进出场和日常管理作出细化规定,各种材料分区堆放,标牌明确。二是提升材料管理水平。落实材料管理全方位监督,更换陈旧设备,提升工作效率。三是结合承接工程施工以及养护工作的需要,提高材料采购计划的精准性,实行材料财务建账管理,加强材料数据纵横对比。四是落实司磅员岗位职责上墙。对于统计员、司磅员、仓管员等重点岗位实行专人专责制,对司磅系统管理密码实行专人专责。

  10.关于对“下属单位外包工程监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和加强对外包工程监管,在合同上强化对外包工程的质量法律约束,与发包单位签订外包工程质量责任书。二是落实外包工程质量监督责任。按要求设置项目部,加强对外包工程各环节进行监督。三是加强技术人员的配备,全面加强养护技术力量。

  11.关于对“下属单位道路养护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我区道路养护实际情况,明确日常养护巡查和快修期限,道路养护工作严格落实快速处理,对上级部门和投诉平台下发的投诉,均能按时按质落实路况路貌的整改。二是严格落实路况巡查工作。对各养护部养护路段实行专人专车巡查,及时反馈路面病害、安全设施隐患、树木遮挡、标识不清的情况,同步做好记录和反馈,及时对存在问题开展处理。三是加强养护考核。实行日常投诉处理考核机制,强化道路养护安全生产责任。

  12.关于对“下属单位采购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养护中心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区区公路养护中心承接工程的分包权限审核和管理,全面加强局党组、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对区公路养护中心工程养护承接工程分包的监督和管理。二是印发了《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养护中心工程招投标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区公路养护中心权限范围内的分包招标管理,明确分包招标管理的流程和细则,并严格按照制度落实,建立各分包项目的台账。三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全面加强对工程分包项目落实分包制度情况的监督。

  13.关于对“下属单位变更合同条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区公路养护中心对巡察反馈关于补充协议问题作详细情况说明,并认真落实整改。二是加强施工、采购合同管理。加强对项目负责人合同意识教育,加强今后施工外包和采购合同管理,完善合同签订细节,严禁随意更改合同条款。三是强化层级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在区公路养护中心行政班子会议研究后,再提交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局党组集体研究决策。

  14.关于对“下属单位工程款支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高明区公路养护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严格执行工程款支出审批手续,规范工程款支付。二是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财务股定期对区公路养护中心财务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和监督指导。三是加强对区公路养护中心财务人员的岗位廉政意识教育,签订财务岗位责任书,落实重点岗位每季度提醒谈话。

  (二)对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5.关于对“学习教育存在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计划推进工作落实。制定《局机关党委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全力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和党建品牌创建工作。二是修改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对学习教育的督导工作。三是加强党员日常学习教育管理。对各党支部落实党员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6名存在学习教育走过场问题的党员进行约谈提醒,并定期对党员学习笔记本进行检查。四是丰富学习教育载体。与铁岗村党委、江湾社区、明湖社区以及中国建设银行高明支行党总支党建结对共建。推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所有在职党员全部到村(社区)报到工作,主动提供党员志愿服务。开展支部达标创优活动,组织推荐“四好农村路”项目参加市直机关“先锋杯”岗位创新项目比赛。

  16.关于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并印发《2020年区交通运输局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党组会每月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强化理论学习,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修订完善《区交通运输局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建立《意识形态队伍建设名册》,定人定责。三是把握主导权,做好日常舆情处理。对反映问题落实处理措施并按时反馈回复,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暂未出现相关网络舆情问题。四是加强正面发声,加大交通宣传力度。严格执行区交通运输局信息发布三审责任制度,做好微信公众号、政府网页的管理。

  (三)对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7.关于对“党支部委员补额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局机关党委先后召开四次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学习巡察整改相关会议精神。二是规范党组织换届、补选的流程。从制度层面对党支部委员补选等党建工作流程提出明确要求,确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党建工作程序。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局领导班子成员对挂钩辅导支部加强业务指导、及时了解支部情况,对支部各项相关工作严把关。四是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举办党建工作业务培训班,对党支部换届、补选等方面党建业务进行培训。实行支部互相检查党建台账,促进党支部交流经验做法,互学互助。

  18.关于对“党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党费使用制度机制。严格履行使用党费审批程序,组织党员干部在支委会、党员大会进行学习,进一步明确每一项党费使用支出必须经机关党委集体讨论决定通过,坚决不打折扣,确保党费使用有序合理,专款专用。二是规范党费使用流程管理。举办党务工作者党建工作业务培训班,完善党务工作者对党费使用程序。加强对党费使用的监管,做到勤俭节约、精细合理、账目齐全,每一笔党费的使用都需经党委会议、支委会议研究通过。三是对机关党委、党支部党支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19.关于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发展党员档案专项检查,对我局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排查。二是加强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指导。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专题培训,严格贯彻执行《机关党务工作手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三是严格落实支部报备制度。按照发展党员计划把新党员发展的各个环节和程序落实到位,做好报备手续。局机关党委认真监督指导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对支部报备的资料认真审核,严把培训、考察、发展、转正四道关口,压实发展党员各个环节的责任。

  20.关于对“受留党察看处理党员参与预备党员转正表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症结。约谈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开展发展党员档案专项检查工作,举一反三,避免党支部在选举和表决事项过程中发生同类型的问题。二是提高制度执行力。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新修订完善的《关于建立高明区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对支部党建检查及相关资料报备制度的通知》,定期检查支部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组织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建工作情况互相检查,互相学习。

  21.关于对“借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排查局机关借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况,包括抽调人员的借调原因、起始时间、借调时限等。二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修订了《高明区交通运输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挂下派”管理制度》,明确借调工作人员的原则、范围、时限、程序和管理。三是制定《高明区交通运输局“上挂下派”工作人员复位方案》,全面理顺“挂派”人员工作关系。四是严格执行《高明区交通运输局2020年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办法》,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压紧压实干部职工的岗位职责,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从根本上解决因人手不足而抽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问题。

  22.关于对“党组成员表态发言记录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中共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工作规则》,并在党组会议上进行专题学习,重申干部任用提拔纪律,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要求人事议题党组成员要逐个表态发言。二是制定《党组会议记录标准化样本》,落实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工作,严格规范党组会议记录。三是结合我区开展的关于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有关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积极进行查漏补缺,及时开展针对性的整改。

  23.关于对“主要领导未执行末位表态制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中共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工作规则》,并在党组会议上进行专题的学习,重申干部任用提拔纪律,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二是主要领导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三是加强监督管理。驻局纪检监察组对落实末位表态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24.关于对“新提拔干部未公示即发文任职”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分析查找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水平。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提高组织人事工作水平。三是对今后干部任职的任免程序、文件发文日期等进行多人复核,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四)对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25.关于对“安全生产事故认识不深刻”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召开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联席会议以及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事故问题整改。强化“专家+清单”监管模式,累计排查企业281家次,排查安全隐患479处。二是创新“科技+制度+分级管理”三位一体监管模式。启动3个科技治超项目设计招投标工作。开展区重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管理工作,制定了6项安全生产规则制度,完成4家道路客运企业、15家危货企业和10辆车及以上43家普货业户安全生产评级工作。积极推进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整治工程。

  26.关于对“治超违章处理点设置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对无法满足在各个镇街设置违章处理大厅的原因进行说明。根据中央和省关于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改革文件精神,设区的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交通执法支队为市交通运输局设在区的派出机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事权事项暂没有下放至镇街一级。目前,交通执法支队受财政资金和执法人员编制不足的限制,无法满足在各个镇街设置违章处理大厅,只能集中荷城窗口进行违章处理。二是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在违章处理大厅增设业务办理座椅,提供便民服务环境。提供预约方式办理案件,通过建立和公布案件办理预约情况查询机制,设立专门的预约查询电话和服务窗口,方便当事人申请和查询案件办理情况,减少当事人往返次数,争取案件一次性办结。

  27.关于对“公交服务水平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公交TC改革。市TC公司高明分公司已开始运作,在6月5完成了与中标企业签订《佛山市高明区公交线路运营服务项目合同》,为我区公交运营管理新模式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充分利用市智能公交平台对公交企业执行TC管理模式情况进行日常营运监督管理,有效解决拒载、到站不停、个别司机服务态度差以及不文明行驶问题。三是提升服务质量。2019年投入运营服务的公交车辆共231辆,同比增加22.9%,每天发班班次1790班,同比增加31%,公交投诉量平均每月约10单,同比下降33%。四是针对全区公交线网不合理,部分班线收班早的问题,我局联合市TC公司及专家团队对全区公交线网开展调研,计划新增4条骨干线路,优化调整现有6条公交线路。五是完成全区475个公交站点的施划和更新公交停靠标线工作。

  (五)对党的纪律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28.关于对“对重点岗位人员提醒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监督机制。制定了《高明综合执法支队关于开展日常谈话工作的通知》、《区公路养护中心提醒谈话制度》,落实提醒谈话工作,建立长效、全面的提醒谈话机制。二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交通执法支队结合结合交通运输领域执法工作实际,支队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各大队长等重点岗位落实提醒谈话,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区公路养护中心落实对财务人员、材料管理人员材料检测人员、施工现场负责人员等人、财、物、权较集中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岗位提醒谈话。2020年4月以来,交通执法支队开展提醒谈话63次,区公路养护中心开展谈话提醒150次。三是区公路养护中心制定《区公路养护中心干部轮岗交流管理制度》,建立3年至5年的轮岗机制,特别是针对重点岗位人员的轮岗。

  29.关于对“内控机制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交通执法支队制定《高明综合执法支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试行)》,要求交通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和外出执法时,禁止携带个人通讯工具,必须使用佛山市交通运输局配备的手持执法终端。二是区公路养护中心制定《高明区公路养护中心材料管理制度》《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养护中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全面加强对承接工程的监督管理和原材料的质量监督工作。三是加强执法工作督导检查。交通执法支队不定期采取突击督导检查的方式,强化执法人员的内控监督,防范执法检查信息泄露现象。

  (六)对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问题的整改

  30.关于对“重大工程同步预防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政教育,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意识。积极开展提醒谈话,延伸触角到工程项目重点岗位人员,开展提醒谈话56次,实现全覆盖,不留死角。二是严格执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三是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针对达到1000万以上预防金额标准的项目,参照工作指引,与参建单位进行开工前廉政谈话,签订廉政合同。同步制定相关工作廉洁风险同步预防方案。

  31.关于对“下属单位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区公路养护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暂行》,对于区公路养护中心其他收入明确入账相关流程,完善其他收入的审批流程。二是责令区公路养护中心对相关问题作出说明,并认真做好相关整改工作。三是加强了区公路养护中心财务人员监督,开展季度重点岗位人员提醒谈话。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财务股加强对区公路养护中心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七)对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方面的问题的整改

  32.关于对“落实2017年区委巡察情况通报问题整改不扎实,未深入对照查摆自身存在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丰富学习教育载体。与铁岗村党委、江湾社区、明湖社区以及中国建设银行高明支行党总支党建结对共建。推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所有在职党员在到村(社区)报到工作,主动提供党员志愿服务。开展支部达标创优活动,组织推荐“四好农村路”项目参加市直机关“先锋杯”岗位创新项目比赛。二是健全党费使用制度机制。严格履行使用党费审批程序,制定《高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党费收缴的标准、程序及使用管理的通知》,并组织党员干部在支委会、党员大会进行学习。三是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专题培训,严格执行《关于建立高明区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对支部党建检查及相关资料报备制度的通知》,按照今年发展党员计划把新党员发展的各个环节和程序落实到位,做好报备手续。四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高明综合执法支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试行)》《区公路养护中心材料管理制度(试行)》《区公路养护中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全面加强内部监督工作,提升监督水平。

  三、全面从严治党,构建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回避矛盾、不害怕困难、不推卸责任,抓重点、破难点,坚定不移推进、不折不扣完成并巩固,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二是坚持紧盯不放,切实把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取得一定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认真跟踪问效,防止出现反弹。对需要不断深化的突出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不达目的决不收兵。加强跟踪督办,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更加注重治本,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通过制定修订管用的制度,将整改情况制度化、长效化,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压紧,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使制约交通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得到更好更有效的解决。同时,强化监督管理,以刚性约束保障各项政策制度执行到位,严格规范决策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全程监控。

  四是切实运用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贯彻党组工作条例,发挥好党组领导核心的作用,把抓好党组织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全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始终坚持好干部标准,认真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坚决匡正选人用人之风。切实抓好机关效能建设、支部规范化建设活动,持续改进作风,以优良的党风政风树形象、聚民心、促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7-88613200;电子邮箱:gmjtysj8200@163.com;邮政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829号;邮政编码:528500。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