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下午,高明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许义华为高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杨洋为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彭梅标、林丽梅为高明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任命曹瑛琳为高明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接受薛付奇因工作调动辞去高明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接受梁俭明因工作调动辞去高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接受徐觅浔辞去高明区选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决定免去利学时的高明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会议决定:佛山市高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1月17日至19日召开。
【南方日报记者】盛正挺
【通讯员】区思翘 鲁帆